关于征集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申报(第四批)的通知
来源:麻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2025-04-16
一、申报要求
前三批已推荐的项目,由同一企业申报的、项目名称或项目建设内容高度重复的项目均不得推荐。
(一)申报企业要求。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不得存在已无实际经营、破产清算中或已破产、已注销等情形;不得存在失信、诉讼、担保逾期等情形;需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
(二)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已开工在建项目。项目应完成立项、用地等审批备案手续。已完工项目、处于规划等早期阶段(包括未可研、未立项、未开工等)或延缓建设阶段的项目均不可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设备更新内容,不包含设备更新内容的“纯土建”类项目不可申报;项目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情况,需一并在项目建设内容中说明,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
(三)项目技术水平要求。申报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实施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项目贷款要求。申报项目确有贷款需求,贷款需求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满足,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并明确贷款预计使用时间。
二、申报规范
(一)规范填报。项目清单有填报说明、有固定格式,各企业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报,有空项、未按格式填报的一律不得报送。
(二)项目真实。各企业要如实填写企业项目情况和融资需求,确保项目真实且确有贷款需求。
(三)申报方式。4月25日前,打开麻城亲清云服务平台(麻企通)或i黄冈麻城特色板块麻企通——申报项目——申报类型选择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第四批)。
三、政策咨询
联系人:黄坦 15827281596 雷中豪 1776258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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