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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摸底企业2023年度主导、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情况的通知

来源:麻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    2024-04-16

各企业:

       根据《麻城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麻办发〔2022〕5号)文件规定,对主导、参与制定、修订一项国家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参与制定、修订一项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8 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参与制定一项湖北省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请各2023年度主导、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于4月19日前将2023年度参与制定标准的情况和佐证资料电子档在麻城市亲清云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报送(联系人胡武达,13871983380),逾期未报视同自动放弃申报。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