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关于促进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的若干措施
2025-01-01
一、支持企业稳产满产
(一)对2025年1月28日—2月12日(除夕—正月十五)期间日均用电量(按电网可统计电量)达到该企业2024年日均用电量一定比例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其中石材企业达到80%、60%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15万、10万元奖励;电力、热力、水的生产企业达到55万千瓦时以上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其它企业达到80%以上且高于1000千瓦时的,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二)对一季度日均用电量(按电网可统计电量)达到该企业2024年日均用电量90%以上且高于全市平均值的工业企业,按用电总量前50名,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二、激励工业增长点多做贡献
对2025年一季度新增产值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取产值增量前10名,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三、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对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进行综合评价(按工业产值增速和增量各占70%、30%权重计算),按园区、A类地区、B类地区分别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园区奖励8万元;排名前三的A类地区、B类地区分别奖励7万元、5万元、3万元。
四、慰问除夕不停产企业
“年夜饭红包”补贴。对全市除夕夜不停产的工业企业开展走访慰问,给予每家1万元补贴。
上述政策可叠加享受,与上级出台政策重复,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本方案由市科经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