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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    2025-07-0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经信局,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创新湖北省专精特新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32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经信人事〔2025〕67号)文件精神,做好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职称“举荐制”工作,现就2025年度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改办、省经信厅职改办的领导下,由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精特新企业高评办”)具体承办。

二、测试对象

(一)测试范围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专精特新企业职称“举荐制”工作要求,在我办评审服务范围内,拟申报湖北省2025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测试专业详见附件1)专业技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具体测试对象范围包括: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全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武汉、宜昌、襄阳除外)。

(二)举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经信人事〔2025〕67号)要求,本年度专精特新企业职称工作具体举荐名额如下:

1.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大型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正高级职称2名、副高级职称3名;中型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正高级职称1名、副高级职称2名;小型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正高级职称1名、副高级职称1名;微型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副高级职称1名。

2.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中型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副高级职称2名;小型企业最多可举荐申报副高级职称1名。

(三)免试条件

以下情况可免于参加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

1.博士生毕业初定职称;

2.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取得国家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高级证书的;

4.其他按有关文件规定可以免试的。

三、测试方式

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水平能力测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测试人员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技术创新能力、所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和对企业发展作出的贡献。答辩时,专家组将根据水平能力测试工作要求,对测试人员的创新成果展示和个人表现进行评分。

四、报名程序

(一)人员举荐

用人企业应按照公开、民主、平等、择优的原则,做好企业内职称申报举荐工作,包括内部推荐、材料审核、公示等,并上报《举荐报告》(附件2)。用人企业对举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线上报名、资质审核和缴费

报名人员使用浏览器访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评审申报系统”(网址:https://ks.hbsme.com.cn)注册登录,选择“专精特新企业”报名入口进行填报,并上传企业资质、《举荐报告》、《举荐申报表》(附件3)、本人在我省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凭证等材料,由省经信厅职改办协调相关业务处室、高评办审核后,支付测试费用,完成线上报名。其中《举荐申报表》需按要求经企业董事长或企业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和1名同行业专家“1+1”署名,社保缴纳单位和举荐单位须一致。

(三)线下提交材料

线上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至高评办:

(1)报名系统生成《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下载打印一式四份,单位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举荐报告》、《举荐申报表》、社保凭证各一份;

(3)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成果制作成PPT文件(文件名以“编号+企业名称+人名”命名,“编号”取自下载打印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现场拷贝至材料接收人员指定设备。

五、相关日程安排

(一)线上流程:

报名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25年7月26日9:00—7月31日17:00。

(二)线下材料接收时间:

2025年7月28日—7月3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报名、缴费、线下资料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三)具体测试时间:请报名完成人员于8月1日-15日期间登录“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关注通知推送并及时确认参评。

六、测试结果使用

(一)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完成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由省专精特新企业高评办核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者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单》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评审的必备条件,从测试当年起计算,三年有效。

(二)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申报专业、级别应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级别相一致。

七、测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资料提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38号纺织大厦3楼302室。

报名咨询:027-88383709  027-88040596

技术支持:027-87311731

请各地、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报名参加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附件1: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目录表(试行)

附件2: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举荐报告

附件3: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举荐申报表

湖北省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附件下载:

1.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目录表(试行).docx

2.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举荐报告.docx

3.湖北省职称评审专精特新企业工程系列举荐申报表.doc